货币的本质新解:货币三要素
传统上,货币被认为主要行使三种职能:价值尺度、交换媒介、价值储藏。如今,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货币的核心是信任(trust),是不信任的各方对中间方(货币发行方)的信任,并形成了有关货币的共识。货币本质上是由人类构建的一种社会机制(social institution),为信任缺失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这套社会机制至少包含三大要素:记账货币、可流通信用、代符与簿记系统。
记账货币(money of account)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信用/债务的出现远早于铸币的出现。最早的农业帝国时代(公元前3500—公元前800年)就已经出现用于记录信用/债务关系的虚拟信用货币;而最早的铸币出现在轴心时代(Axial Age,公元前800—公元600年)。建立和解除广泛的信用/债务关系,需要有公认的价值衡量标准。记账货币从早期的具体物品(如银、大麦)发展到今天抽象的货币单位(如“元”“美元”“英镑”)是衡量债务、信用或任何其他经济价值的基本单位,履行着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记账货币仅仅用于记账,与任何实物没有关系。早在公元前2000年的古巴比伦,以记账货币标注的信用网络(credit networks)就已经使用。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记账货币起源于中心化的权威机构(国家或神庙),而不是传统货币经济理论认为通过市场中分散个体讨价还价得出。
记账货币与长度、重量单位一样,都是抽象的度量单位,不同点在于,重量与长度单位一经定义即可保持不变,而记账货币的价值却是变化的:随着一国生产、税收、分配等经济制度和形势的变化可能会变得更高(升值),也可能变得更低(贬值),因此,一个好的记账货币,需要通过一整套机制来确保其价值的稳定。
可流通信用(transferable credit)
无论具体物理形态或载体是什么(贝壳、黄金、纸张……),货币本质上体现了发行者和持有者之间的债务—信用关系。货币具有两面性,它是发行者的一种债务(debt)或责任(obligation),也是持有者的一种信用(credit)或索偿权(claim)。换句话说,货币是发行者(债务人)签发的借据(IOU),同时又是持有者(债权人)可以用于支付(购买物品、服务或冲抵债务)的信用。因此,货币的创造影响资产和负债两边,可以通过资产和负债操作来记录这种社会关系。
货币是信用,但信用并不都是货币。货币国定论认为,强制征税并决定以何种方式纳税的主权权力,决定了国家发行的借据是最可接受的债务形式,因而只有国家借据才能成为被广泛接受和流通的货币(如纸币)。商业银行发行的借据如银行存款,本质上是一种银行信用,但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如法律规定银行存款与法定货币等值兑换、存款保险制度、法定准备金、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而达到与法定货币几乎等同的接受和流通程度,因而被划定在货币范畴。在一些特殊时期,也会出现一些局部流通的债务充当“临时货币”。例如,1990年,阿根廷经历了超级通胀。当人们放弃纸质货币时,他们转而使用各自签发的借据,这些借据拿到当地天主教牧师那里寻求背书。这些借据之所以被信任而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通,是因为违背牧师背书会面临非常严重的结果,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
总之,货币是发行者的某种债务和责任,是可流通的信用或求偿权。某一货币的可接受程度或流通范围,取决于人们对该货币形成的信任共识程度。
代符与簿记系统(token & bookkeeping system)
记账货币提供了一种抽象的价值衡量单位。货币要流通使用,用于日常支付清算,必须用代符(token)来加以表征,用簿记系统来记录和清偿社会活动中的各种信用—债务关系或更一般地说记录价值与价值的转移。
从公元前2500年巴比伦人的符陶(clay tables),到后来的符木(tally stick)、金属铸币,直到现代的纸币、银行存款,都可看成是一种代符。古代通过人的大脑、部落集体记忆以及代符共同构建起货币的簿记系统,今天则是通过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账务系统、纸币和硬币共同形成货币簿记系统。
1996年,美国明尼阿波利斯联邦储备银行Kocherlakota提出“货币即记忆”(Money is Memory),认为货币的交换职能可以通过记录参与者的历史活动来实现。英国央行认为,原则上,只要大家互相信任,即使没有货币,经济体中的每个人通过签发自己的借据也可以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通过借贷簿记系统可以完成交易和清算。现实中,由于彼此存在不信任,这种系统只能在小范围使用,中世纪欧洲商人就曾发行借据并定期清算。全国范围内,必须有货币——一种更大范围内的信任工具、记账和清算体系。
作为货币的代符及其簿记系统,必须满足一个关键特性,就是防伪和防篡改。古代将符木劈成两半,债权、债务人各执一半以便核对;现代纸币有复杂的防伪技术;而银行存款则通过严格、合规的中心化商业银行账务系统和高度安全的央行支付清算系统,共同确保现代货币的代符及其簿记系统不被伪造和篡改。
总之,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分析货币的本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货币必须具备“记账货币、可流通信用、代符与簿记系统”三大要素。那么,数字货币是否具备货币三要素呢?
认识数字货币的本质:代符+簿记系统
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套“代符+簿记系统”,其中簿记系统就是区块链(或称分布式账本),运行在区块链上的代符就是数字货币。代符仅仅是区块链簿记系统中的一串数码,其本身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只有赋予其一定价值,才能与现实世界中的价值体系相联系。
根据赋值方式的不同,代符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区块链原生代符(native token)或称内置代币(built-in token),是指附着于区块链系统并在该系统内产生和使用的代符;二是在区块链上发行并用以代表某种外部资产的资产支持代符( asset-backed token)。目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基本上都是内生代符。原生代符的基本价值来源于人们对代符及其区块链系统的创新性和未来可应用性的信心。创新性与可应用性越高,人们越愿意通过“挖矿”、用法定货币购买等方式持有,其市价也越高。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将代符当作投资品或投机工具,其市价则受到代符发行数量及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持续大幅波动。
资产支持代符是指发行者在区块链系统中发行、用以代表一定数量外部资产或权益(如汽车、钻石、债券、股票)。代符可以在区块链系统进行转移和交易,持有者最终可用代符向发行者兑换其所代表的外部资产或权益。资产支持代符的基本价值来源于其所代表真实资产的价值。
数字货币与未来货币没有必然联系
数字货币由于包含“货币”字样且具有部分货币职能,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以为数字货币就是某种创新形式的货币。还有一些人把数字货币与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提出的设想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联系在一起,仿佛数字货币有可能克服主权货币的不足,成为未来货币。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然而,大多数人对数字货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仍然充满迷惑。我们将从货币三要素角度来分析数字货币与货币之间的差异。
数字货币作为货币存在致命缺陷
一种对象要能够成为货币,只有当其被货币化。货币化并不是基于其承载某些特定功能如交换媒介、价值储藏、支付手段。确定一个对象是否货币化,首先承认是一种债务;其次是其名义价值通过计价单位被明确定义 。从货币三要素看,目前市场上由网络社区、基金会或私营公司等发行的私营数字货币,并不具备全部货币三要素。首先,数字货币不构成任何个人、任何机构的债务责任,也没有得到任何权威机构的支持,因此不具备可转让信用这一货币要素(虽然作为一种资产具备可转让性),这是数字货币不能成为货币的致命缺陷 。从目前情况看,数字货币发行者治理结构、运营透明度、信息披露、数字钱包与交易所安全性等都存在极高的风险 。
其次,数字货币虽然有自己的记账单位(如比特币的BTC),但由于不构成负债,基本没有形成直接使用或行使求偿权的环境,因而缺乏价值根基,更没有一套维护其价值的调节机制,因此还算不上是一种独立的记账货币—数字货币仍然采用美元等法定货币作为记账货币进行计价。因此,数字货币仍然没有货币化,充其量只能看作是一种以法定货币计价的商品。事实上,我国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美国将其定义为大宗商品。
“稳定币”(stable coin)不可靠
数字货币价格大幅波动,被一些人看成是数字货币通向货币之路的最大障碍。于是 “稳定币”应运而生,并被推崇为数字货币的“圣杯”。“稳定币”是指通过一系列安排和技术,试图确保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比价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这些安排基本上是在模仿法定货币的一些币值稳定机制,只不过采用了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去实现。例如,一是设立准备金,把一部分资产(如销售“稳定币”所获得的美元等法定货币或以太币等其他数字货币)作为准备金储备起来,用以支持和维护“稳定币”价格(类似法定准备金);二是承诺兑付,投资者对准备金拥有债权,允许用“稳定币”兑换回原来的货币资产,这相当于把“稳定币”从股权性质的证券转变为债务性质的证券;三是信奉货币数量论,在“稳定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通过智能合约等手段进行买进和卖出(类似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以此增加或减少流通中的“稳定币”数量,达到稳定价格的目的。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这些所谓的“稳定币”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例如,Tether公司2017年发行泰达币(USDT),号称与美元的兑换比率是1:1;以100%法定货币资产做支撑,并将其放入托管银行的准备金账户。就是这样一个听起来不错的“稳定币”,被批评者认为是一个黑箱,运作不透明,拒绝外部审计,还声称遭遇黑客袭击导致数字货币被窃,以至于陷入极大争议,其近期市场表现似乎印证了人们的质疑。其他一些“稳定币”基本遵循了类似思路,结果也难说乐观。
事实上,这些“稳定币”虽然可以看成是一种债务,在货币化的征途中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无法确保发行者的信用和维护价格稳定的机制和能力。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支持以及相对完善和严格监管的货币银行体系,尚且不能保证其币值稳定,初创公司很难让人相信通过技术手段就能一举解决人类千年难题。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数字货币以摆脱或超越法定货币为己任,却又不得不通过挂钩法定货币甚至价格同样不稳的其他数字货币来稳定其价格,这在逻辑上就相互矛盾。
数字货币的未来
虽然数字货币作为货币存在致命缺陷,但从货币三要素看,数字货币仍然具有成为货币的潜质,而作为一种全新的理念与技术,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则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新潜能。
迈向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要成为真正的货币,一种可行的途径就是由国家(或货币当局)发行,这就是法定数字货币或称央行数字货币(CBDC)。这种数字货币和现金等其他央行货币一样,都是央行的负债,采用同样的记账货币,通过区块链等代符与簿记系统实现支付清算。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态,兼具银行存款与现金的双重优势,可以为消费者带来新金融体验;也为创新普惠金融账户和交易账户,构建安全、普惠的基本银行服务提供了可能。
和其他法定货币一样,国家发行数字货币并不能保证一定成功。2018年2月,委内瑞拉发行“石油币(petro)”,是一种由政府发起并声称以该国石油储备做支撑的加密数字货币(据说一个石油币价值一桶原油)。委内瑞拉的法定货币已经让国内民众失去信任, 其加密数字货币能否成功只能拭目以待。
创新“代符+簿记系统”技术
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代符+簿记系统”,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是其技术核心。根据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从创新程度看,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数字货币属于没什么创新性的山寨币,但也有部分数字货币在加密码算法、处理效率、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分布式应用(dApp)等方面进行不懈努力和创新。数字货币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有没有可能创造出一种通用的价值存储与价值转移的网络协议——价值网络IoV(Internet of Value),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发展方向。
就区块链技术本身而言,区块链作为一种全新的分布式记账与簿记技术,试图在金融、信息安全等各领域寻找到应用场景并取得积极进展 。
推动“代符+簿记系统”应用
英国央行行长卡尼(Mark Carney)在“未来货币”的演讲中指出,经济与社会正在强大的网络环境中重组为一系列分布式点到点连接。人们在加快形成直接、瞬时、开放的连接,这将引发消费、工作和交流方式的变革。而金融系统仍然是围绕银行与支付、清算与结算系统组成的多中心星形结构,数字货币或者更准确地说加密资产,试图为点到点交易(peer-to-peer transaction)创造一种金融架构。
数字货币作为一种“代符+簿记系统”,为货币支付与证券清算乃至重构整个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供了另一种可能途径。一些国家或地区央行、证券交易所通过研究和概念证明(POC),表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作为一种点到点的支付体系和证券清算架构在测试环境下是可行的,未来有可能提高货币支付、证券清算的效率、可靠性和便捷灵活性。
用代符表示外部资产,通过“代符+簿记系统”把外部资产转化为“智能资产”(smart property) ,可实现加密资产点到点交易与管理等应用。未来,通过物联网技术,几乎任何实物资产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加以识别和控制,进而通过区块链转变为智能财产,有可能打通“代符+簿记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通道。对于某些试图构建独立生态圈的网络社区或私营机构,其发行的内生数字货币如果能够转变成一种值得信赖的债务,具有良好的价值稳定和维护机制,并可在生态圈内流通和使用,那么这种数字货币有可能在特定网络空间扮演区域或特色货币的角色。
探索区域或特色代符
对于某些试图构建独立生态圈的网络社区或私营机构,其发行的内生数字货币如果能够转变成一种值得信赖的债务,具有良好的价值稳定和维护机制,并可在生态圈内流通和使用,那么这种数字货币有可能在特定网络空间扮演区域或特色货币的角色。
从更长远看,账本和簿记自古以来都处于商业的核心地位。13世纪复式记账的产生是记账领域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文艺复兴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作为一种网络时代的新型记账技术和簿记系统,颠覆了传统的中心化簿记方式,究竟有无可能引发包括货币与证券支付清算体系、企业组织形态、市场交易机制乃至国家宏观调控方式的新一轮变革,只能拭目以待。毕竟区块链技术尚未成熟,成功应用屈指可数,要引发广泛的账本和簿记系统变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结束语
数字货币本质上就是“代符+簿记系统”。数字货币作为货币存在致命缺陷,其未来方向,一是向货币化方向发展,发行国家数字货币或合规前提下发展特定范围、特定用途的区域或特色数字货币;二是向“代符+簿记系统”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方向发展,使区块链技术真正服务实体经济,进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现存的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创新的商品或“加密资产”(crypto-asset), 大多数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山寨币终将乏人问津,少数具有创新性和有特色的数字货币可能寻找到新的成长动力,否则也无法摆脱收藏品或投机品的命运。而形形色色打着数字货币或区块链旗号的传销、欺诈、非法集资、疯狂投机与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则为加密数字货币未来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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