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论坛中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数字加密货币已经5年,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DC/EP(DE,digitalcurrency,是数字货币;EP,electronicpayment,是电子支付)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现在“呼之欲出”。央行决定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并采取双层运营体系。
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并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即客户要持有数字货币,就得用现金到商业银行兑换,客户持有的数字货币要转换为现金也得在商业银行进行。穆长春认为,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
从央行官员所介绍的数字货币来看,它是一种数字加密货币,但不会如比特币那样采取区块链技术的算法机制来发行,而是中央银行直接授权给商业银行来发行,至于这种央行数字货币采取什么技术来发展,目前不知道。因为,就目前的区块链技术而言,高并发性能根本上是无法满足市场的要求。央行的数字货币也没有去中心化的特性,而是由央行中心化发行的一种法定货币。因为目前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由于去中心化,它根本上就无法与法币对价,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是一钱不值的。
所以,近期国际市场盛行的数字加密货币纷纷向稳定币靠拢,希望以此来与法定货币对价,比如脸书计划推出的Libra。但是,这些稳定币要与法币挂钩,就有谁来监管,储备金如何托管等问题。否则一定会对法币造成巨大冲击。既然稳定币一定要与法币挂钩,既然稳定币只有与法币挂钩才会为社会认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稳定币其实是一种代币,在金融监管的条件下,它的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其意义不应该太大。既然稳定币发行的意义不大,稳定币为何又要发行,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目前还是希望发行这种稳定币可以成为投机炒作的工具。目前美国监管当局部门检查发现,发行的稳定币其储备金根本上就没有交足,而这才是为何发行稳定币的关键。
对于中国央行发行的数字加密货币,也是采取稳定币发行的模式,既商业银行缴纳多少法定货币储备金就发行多少数字加密货币,而且注重的是M0,是现金。其实,这种形态的央行数字货币也是现行法币的代币。这种代币不仅持有的形式十分有限,其使用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特别是在目前金融市场,市场流动性基本上都为记账货币,现金在整个流动性中所占的比重十分微小。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居民手中所持有的现金非常微小。所以,假定目前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技术成熟(可是目前这种技术根本上不成熟,连采取何算法技术都没有确定),央行要发行使用范围十分有限的数字货币得不偿失,成本与代价高昂。在这种情况下,央行值得发行一种数字货币吗?
其实,就目前技术条件及数字加密货币的特性来说,数字加密货币的前置化预设的特性(去中心化、不可戳改、匿名性等)就是希望以先进技术为标榜来掩盖如何与法定货币来对价,以此现实轻而易举地掠夺社会财富的目的。试想,这些计算机编写程序天才仅是用算法语言编制的计算机比特,根本就没有社会财富所对应,也没有为哪国央行为其信用担保,但它一旦与法币对价,就可炒作转换为以亿计数的财富。而这些财富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实际上是通过一种掠夺式的方式在转移社会财富。而且如果数字加密货币可与法币对价,其前置化预设的特性也让这些财富掌握在少数几人手上,目前市场流通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实际上是由极少数的几个人在操纵。这才是数字加密货币创立的目的与核心。而央行数字加密货币不需要设置这样一个目的,因此,创立央行数字货币也没有必要。反之,央行则是要警惕私人发行的数字加密货币可能借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而死灰复燃,冲击国内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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