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发布关于判断通证是否属于证券的指导文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份数字资产投资合同框架,旨在为加密公司提供判断有关加密货币是否为证券的指导。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FinHub计划的第一个重要工作。该计划是SEC于2018年10月启动的一个战略小组,负责与金融科技和加密货币公司联络,并致力于更具实质性的监管指导。

 

这一具体框架是经过执法部门多年指导下总结出台的。在执法部门的指导下,SEC对实行通证销售后的1CO运营商和通证项目公司进行起诉,以惩罚那些利用2016至2017年牛市中采取恶劣和不择手段的方式牟利的机会主义者。

这份13页的新框架,对于加密货币公司而言将将是一枚明确的试金石,可以测试SEC是否会将某种资产视作证券。不过,就像SEC过去针对1CO协调者和经纪人/交易商的执法一样,该指导不仅限于通证项目,也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组织、对冲基金、营销公司和“其他专业服务”。

“随着金融技术、资本形成方法和市场结构的不断发展,市场参与者应该意识到,他们可能正在开展的活动属于我们管辖范围”,SEC在有关这份新报告的新闻稿中表示。

“该框架并非旨在对法律进行详尽的概述,而是帮助市场参与者评估联邦证券法是否适用于特定数字资产的发行、销售或转售的分析工具。”

这份指导文件的重要性

那么,什么时候加密货币发行会被视为一种证券呢?

这份文件以豪伊测试(Howey Test)为起点参照。豪伊测试是1946年最高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投资合同的定义的试金石。值得注意的是,该测试不仅关注正在发行或出售的资产,还关注它的提供或销售方式。这对1CO来说意义最为重大,因为SEC多年来一直热衷于提醒投资者和企业家,坚持简单地称加密货币为“应用型通证”且难以摆脱证券属性。

该指导意见称:“根据豪伊测试,当资金投资于一家普通企业,并且合理地期望从其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时,就会存在‘投资合同’。” “一种特定的数字资产在其发行或销售时是否满足豪伊测试取决于具体事实和环境。”

该文件接着确定了构成投资合同的三个主要条件,即:被投资的资金或价值(无论是法定货币还是加密货币),存在“共同企业”(即,某些中心化实体提供合同,并与其购买者分享共同利益),以及存在利润或回报的期望。

由于前两项内容比较枯燥(并且文件指出,根据其经验,SEC认为大多数通证销售都满足这两项标准),框架非常彻底地揭示了第三点的具体条件和细微差别。

该文件指出,基本上,如果其购买者依赖“积极参与者”(即中心化实体)的努力并且存在“合理的利润预期”,则通证可能被视为证券。实质上,如果经理、公司或某个中心化实体指导加密货币的发展并且对其成功负主要责任,那么它就是一种证券。引申而言,如果通证持有者期望“积极参与者”通过其管理努力让价格上涨,并且如果“积极参与者”承诺在项目/收益的前景中拥有所有权,并且直言不讳地推广项目以刺激价格升值,那么这就是一种证券。

对SEC而言,通证价格上涨并不等同于豪伊测试下的利润,因为投机性资产的价格上涨来自市场力量,而非实际的公司运营和收入流。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该文件证实了SEC在将比特币和以太坊从证券市场中排除时所说的话。从本质上讲,如果一个项目足够去中心化,有一个明确的工作产品,其通证的价值与应用相关,而不是对利润的预期,那么它就不是一种通证。

总而言之,如果对通证的利润是由投机驱动,并且它的开发是中心化的,那么这种通证就是一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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